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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我院第23届全国医药卫生行业人才招聘会资格审查及面试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25
     根据《菏泽市第二人民医院第23届全国医药卫生行业人才招聘会招聘公告》要求,经研究,定于2020年12月1日(星期二)、12月2日(星期三)分别进行我院2020年度第23届全国医药卫生行业人才招聘会现场资格审查及面试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
网上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请携带以下材料于2020年12月1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5:00,到菏泽市第二人民医院二号门诊楼五楼人事科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1、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
2、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报到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还未发放学历学位证书的提供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原件及复印件)。
3、有规培证、执业医师证的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4、单位工作人员还需提交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和同意应聘介绍信或辞职证明原件。
二、面试
1、面试对象
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即为参加面试人员,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2、面试时间
2020年12月2日上午9 :00正式开始。入场时间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3、面试地点
菏泽市第二人民医院沿街楼三楼(菏泽市双河路398号)。
三、资格审查及面试期间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1、请应聘人员通过微信小程序“山东电子健康通行卡”申领山东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2、为保证应聘人员身体健康,根据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应聘人员进入资格审查地点及面试考点前,应当主动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资格审查时提交《2020年菏泽市第二人民医院第23届招聘会健康承诺书》。持非绿码的应聘人员或《2020年菏泽市第二人民医院第23届招聘会健康承诺书》 “健康申明”中有一项为“是”的,须提供面试前7天内检测机构检测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转移至备用考场参加面试。
   3、无法提供健康证明的,以及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考生,不得进入资格审查地点及面试考场。
   4、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考生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入资格审查地点、面试考点和参加面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请广大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面试。凡违反我市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或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联系电话:0530-5313172
 
附件:
2020年菏泽市第二人民医院第23届招聘会健康承诺书
 
 
 
菏泽市第二人民医院
2020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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