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_img

通知文件

医院关于医药购销和办医行医中不正之风专项整

发布时间:2018-01-17
    1、加强教育。近期将组织科室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现有的宣传阵地宣传治理医药购销和办医行医中不正之风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做到全署职工人人参与,不留死角。
    2、组织学习。将治理医药购销和办医行医中不正之风有关精神作为近期学习的主要内容,并开展一定形式的活动,加深认识。 
    3、制度完善。对于自查过程发现的情况,重点工作人员行为准则和招标、拟标制度。
    4、加强监管。对于治理医药购销和办医行医中不正之风中的重点科室和重要环节,治理医药购销和办医行医中不正之风领导小组实行同步跟进,进一步强化监管的力度,确保本单位不发生医药购销和办医行医中不正之风现象。
    5、细化排摸。在前段时期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于招标、拟标、材料采购、预决算、项目签证、竣工验收、等环节进行仔细排摸,细化各环节的排摸程序,使之更加规范。
    6、开展谈心。对重要岗位人员开展谈心活动,一是明确职责;二是提醒;三是了解岗位情况;四是关心岗位上的同志,开展有针对性的思想工作。
    7、岗位轮换。按照廉政建设的要求和认真调查研究的结果,对涉及的重要岗位工作人员适时进行岗位轮换。一则是保护同志;二则是确保廉政建设的正常开展。
    8、建立机制。将这次专项治理活动作为一项长期的廉政建设任务进行,杜绝“走过场”的思想,并把这次活动中形成的好做法和成功经验以制度形式进行固定,形成治理医药购销和办医行医中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   
     9、畅通群众举报投诉渠道(全过程)。再次明确举报电话是0530-5388488  5119858,电子举报信箱是hzeyyzxx@126.com,在醒目处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和信箱,方便群众举报投诉。注意从群众举报投诉中发现线索,对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


版权所有:菏泽市第二人民医院     地址:菏泽市双河路398号   咨询热线:0530-5119891   技术支持:千合网络
备:鲁ICP备18014545号

关注公众号

移动服务平台

鲁公网安备 371702026660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