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不予支付的诊疗项目范围
发布时间:2017-12-13
一、 服务项目类
1、挂号费、会诊费、会诊人员的差旅费、病历工本费、医疗单据费。
2、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点名手术附加费、优质优价费、特护费、特约费、专家会诊费。
二、 非疾病治疗项目类
1、各类美容、健美项目以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形及生理缺陷的检查治疗的医药费用以及个人使用矫形、健美器具的费用。包括治疗粉刺、雀斑、痤疮疤痕、色素沉着、黑斑、口吃、打酣、兔唇、鞍鼻、对眼、斜视矫治;做双眼皮;脱痣、穿耳、平疣、腋臭、护肤、面膜、倒模、冷烫睫毛、紋眉、纹眼线、洗眉、修眉、去黑头、脱毛;植发、染发;洁牙、牙列不齐矫治、义齿修复、种植牙、色斑牙治疗、镶牙;眼光配眼镜;装置假眼、假发、假肢、助听器、助行器、各种治疗鞋;各种家用治疗仪器的费用。
2、各种减肥、增胖增高项目的一切费用。
3、各种健康体检、婚前检查、出境体检费用、各类保健的费用、预防服药、预防注射、疾病普查普治、社会调查、疾病跟踪、随访的各种费用。
4、心理咨询(医学心理咨询除外)费、营养咨询费、婚育咨询费、性咨询费、健康咨询费、;气功费、食疗费、体疗费、各种保健按摩费、健康预测、疾病预测等各种预测费、人体信息诊断仪检查费、药浴费;司法医疗鉴定、劳动医疗鉴定费用。
三、 治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
1、应用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装置(PET)、电子束CT、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仪。
2、各种自用的保健、按摩、检查和治疗器械。包括磁疗胸罩、磁疗裤、磁疗褥、磁疗背心、磁疗鞋、磁疗项链、降压手表、药枕、药垫。
3、省物价部门规定不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材料。
四、 治疗项目类
1、各类器官或组织移植的器官源和组织原。
2、除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外的其他器官或组织移植。
3、近视眼矫形术。
4、音乐疗法,保健性的营养疗法、戒烟治疗,各种教学科研和临床验证的一切费用。
五、 其他
1、各种不育不孕症、性功能障碍的诊疗项目,避孕药器及用具费用。
2、未经物价、卫生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的医院自定项目、新开展的检查、治疗项目以及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3、为各类会议提供医疗服务的医药费。
4、用于环境卫生、防暑降温、预防保健的药品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