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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科室

保卫科

发布时间:2018-01-26

保卫科工作职责

 
   1、负责全院的安全保卫工作,在工作中认真执行国家的法令和党的有关政策,严格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与公安机关保持密切联系。
   2、对职工进行遵纪守法和“四防”安全教育,与有关科室协同做好对违法人员的帮教工作,对于需要处理的违法、犯罪分子,调查核实整理材料并上报。
   3、积极预防和打击犯罪活动,同一切扰乱内部治安秩序和违反治安管理条例的行为作斗争。维护好全院的正常工作、生活秩序。
   4、积极督促门卫、巡逻、消防、联防等制度的具体落实,协助医院领导检查各项治安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发现漏洞及时报告,督促有关科室迅速整改。
   5、协助科室和重点防范部门制定“四防”措施。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参加安全检查,落实防范措施。及时排除各种灾害隐患。
   6、对医院内发生的案件,按有关权限规定执行,积极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规定的有关权力。受院领导委托做好具体防范工作。
   7、遇有重大灾害事故,积极参加抢救并负责查明性质。对涉及医院财产安全及合理利用的问题,受院领导委托可采取强制措施。
   8、及时侦破医院内发生的盗窃、破坏案件。
   9、完成院领导和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是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全面负责,其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消防安全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2、将消防安全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3、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4、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5、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6、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
    7、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
 
   单位主管消防的职能科室负责人是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职责如下:
   1、制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3、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4、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5、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6、组织管理专职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
   7、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8、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9、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保卫科科长职责
   
 
 
    1、保卫科科长在院长和分管院长领导下负责保卫科的全面工作。
    2、制定本科室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对本科室人员进行合理分工,督促和检查保卫人员的工作和值勤情况,查处安全隐患、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4、抓好全科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组织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5、组织人员全力查办院内发生的各类刑事、治安案件。协助有关科室和部门处理医疗纠纷的保卫事宜。
    6、负责检查和督导消防安全工作的开展和落实。
    7、协调各科室关系,组织对全体职工的防火、防盗、防事故的安全教育,搞好群防群治工作。
 
 
 
 
保卫人员(门卫)职责
 
 
    1、负责疏导门前车辆,保证医院门前交通顺畅,各类车辆有序停放。
    2、严禁任何人携带易燃易爆及其它危险品进入医院。
    3、发现对医院安全构成威胁的人后阻止其进入医院,并立即报告。
    4、医院发生火警或其它危及医院安全的事故后迅速赶至现场进行扑救、抢险,并按照应急方案组织人员疏散。
    5、发现在医院内实施违法犯罪及扰乱医院正常工作秩序,危及患者、医护人员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立即制止并报告。
    6、认真执行医院物资离院的查验制度,未经领导批准任何物资不得带离医院。
    7、做好交接班记录,准确记录,详细记载当班期间发生的情况。
    8、受理医院病人有关安全的投诉,对重大案件、事故及时调查处理并向上级汇报。
    9、果断处置值岗时发生的问题,发现可疑人或事要礼貌地进行盘查或监控,熟悉消防器材的位置、数量及使用方法,遇有火警及其它事故应迅速扑救,或采取其它有效措施,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报警。
   10、对有关科位早晚按时开门、锁门。不准商贩和捡破烂者进入病区。
   11、完成上级领导赋予的其它任务。
 
 
 
 
专职消防员职责
 
    1、专职消防员负责本单位各项消防安全制度的具体落实,对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
    2、贯彻执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其它消防法规。
    3、严格执行本单位制定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按年度工作计划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4、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对发现的隐患及时上报并督促相关科门整改;
    5、对现有消防监控设备运行状况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修;
    6、协助有关科门对电工、焊接工、油漆工和从事易燃易爆等特殊工作的有关人员进行消防知识的专业培训和考核工作。
    7、组织义务消防队、各科室消防安全员学习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每年演练一次。
    8、一旦发生火情,及时报警并组织人员灭火,火情消除后注意保护火灾现场,配合有关科门追查事故原因;
    9、对在消防工作中做出成绩的科室和个人或各种违反消防法规行为的科室和个人,向有关领导提出奖惩考核建议;
   10、加强自身业务学习,熟知现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操作方法;并对职工加强防火宣传教育,定期举办消防知识和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讲座,提高安全意识和防火能力;
   11、定期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对发现的重大问题,写出整改报告。
   12、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委托的其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基层科室消防安全管理员职责
 
 
 
          1、基层科室主任或主任指定人员是本科室消防安全管理员,对本科室有关消防等安全方面的工作全面负责。
    2、负责在本科室组织、传达医院有关安全工作的会议精神,并具体落实。
    3、加强有关消防安全方面的业务学习,并对本科室人员开展安全意识教育,检查本科室人员对患者安全宣教落实情况。
    4、负责检查本科室各类不安全因素,对能自行解决的问题,积极组织整改,不能自行解决的隐患及时与有关科门联系解决,重大隐患向有关科门写出书面报告。
    5、配合有关科门对本科室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6、负责检查本科室防火、防盗设施的运行状况及其维护,有故障及时联系有关科门解决。
    7、收集、整理并向有关科门提供各类不安定因素的动态信息。
    8、负责重大节假日本科室的安全自查工作。

     保卫科:  0530-5119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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