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设置
一、在医院党委及上级工会的领导下,根据《工会法》等法律法规,独立自主地做好工会各项工作。
二、配合医院党委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不断提高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
三、定期组织召开医院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和职工代表大会,组织职工积极参与医院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四、制订并实施工会委员会工作计划,定期召开工会委员会议,安排工会活动和讨论有关事项。
五、做好会员的发展、管理工作,评选工会积极分子。
六、做好工会干部培训,提高工会干部素质和工作水平。
七、组织职工开展各项劳动竞赛活动及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团结带领广大职工,立足岗位做好本职工作,丰富职工的精神文化生活。
八、协同有关部门做好职工的生活福利工作,积极为职工排忧解难。
九、做好女职工工作,依法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
十、管理、使用工会经费和工会财产。
十一、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